全台「區間測速」設置越來越多,學者認為應檢視目前道路速限是否合理。圖/彰化縣警局提供
全台「區間測速」到年底估計總數會有30個以上路段完成設置,節省員警「守株待兔」的取締人力,但上個月彰化縣區間測速器出現失準,3千多張罰單撤銷,重創政府執法信心,目前區間測速照相設備不像固定式雷達測速系統、雷射測速槍以及酒測器等都需要經過國家標準檢驗局檢驗,學者、立委要求區間測速器訂定檢核統一標準
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說,區間測速設備若要有公信力,應該要有國家標準檢驗,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制定範圍和校正程序。
李克聰說,考量目前科技執法測速儀器有誤差,民眾大都習慣參考「寬容值」,例如道路速限50公裡,認為超過60公裡才會被罰,但若機器夠準根本就不需要這樣的寬容值,這樣的寬容值也讓用路人每人的標準不一,難以落實一致性的標準交通規則,未來科技設備越來越精確,若能精準取締應下修寬容值,讓駕駛人有正確的安全駕駛觀念。
李克聰表示,若區間測速若越來越普遍,應該要審視設置的目的應在於取締「嚴重超速」的駕駛,建議取締寬容值可以訂得寬一點,或超速依比例制定罰則,也應檢視目前道路速限是否合理,現在車子構造、操控加減速效率都比以前好,有的路段過去速限太低,國外制定速限通常也會參考85%用路人的習慣,道路速限是否人性化、合理很重要。
國道目前尚未設置區間測速,有國道警官認為,除了設置經費龐大,其實超速也並非國道交通事故主因,各車輛速度差太大、疲勞駕駛,未注意車前狀況才是肇事主因,區間測速若設在國道上,須投入建置經費龐大,成效仍需評估。
李克聰也說,區間測速無法消除車速忽快忽慢的問題,「均勻車流才是最安全的交通狀態。」 區間測速仍在推廣階段,若未訂出合理取締標準和門檻,強行改變用路人交通行為,減速下影響車流同樣不利交通安全;改善交通安全除了交通工程,教育與執法也要並進,除了限制超速,國外宣導「跟著車流走」,降低速差,減少車輛變換車道機會,才是降低交通事故的根本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