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不久,澳大利亞議員Connie Bonaros曾經向紀伊國屋書店提出書面投訴,要求下架在紀伊國屋書店澳大利亞分店平台上的埃羅芒阿老師、刀劍神域、哥布林殺手、遊戲人生、我在麻理體內、星刻的龍騎士和平行天堂七部作品。該議員指出的核心問題是“那些大眼睛角色太像兒童,尤其是穿著校服與天真無邪表情的女性角色GHS,很明顯違反當地法律”,該書店副總裁很快做出回應並已經下架了提到的作品,反正“人在屋簷下,不得不低頭”,不可能因小失大——為了尊嚴而放棄澳大利亞市場。
該事件並不是突如其來,尤其是《遊戲人生》No Game No Life,當初動畫開播一年後,被澳大利亞分級委員會認定為MA15+作品,即不適宜15歲以下人群觀看,理由很簡單,就是非常強烈的X主題。不過呢,對於《遊戲人生》劇場版則是認定為適合15歲及以上人群觀看,理由是在可允許的範圍內“口吐芬芳”,看似這兩者的分類級別挺相近的,實際上我們可以把它們當作是深夜動畫與非深夜動畫劃分清楚。
實際上,很多日本動畫都像《遊戲人生》那樣列為MA15+,包括分級理由都差不多,像刀劍神域與鬼滅之刃都是同列為MA15+,所以大家不要覺得奇怪,只是大家對於禁止15歲以下人群觀看的這條規則,認為有多少人會遵守?實際上這是針對播放平台要做出監管以及相應措施,對於電視台,如果不在相應時間播放應該播放的內容,那就是電視台的鍋,對於網絡平台,如果毫無限制地讓所有人輕易接觸到MA15+ ,那就是平台的鍋。
其實全世界都一樣的,怎麼可能讓孩子為“越級”背鍋,對於孩子最多就是口頭教育,除非到了法定年齡,那就是另外的情況。不過有監護人陪同下還是可以觀看MA15+的,這樣就不用到處甩鍋,是不是讓你想起在B站裡看《格萊普尼爾》出現的溫馨提示,大家都在彈幕裡刷“喊爸媽一起看”的狀況,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這是爸媽見打的動畫,誰敢真的這麼做?
回到《遊戲人生》這部作品上,不怕對這部作品分級,就怕連分級的機會都不過——直接拒絕,在澳大利亞議員投訴事件後,分級委員會對《遊戲人生》小說進行審核,並且只有三卷小說有結果——Refused Classification(拒絕分類)。分別是第1、2與9卷,拒絕分類不是說不用分類不用管了,而是禁止該小說銷售與進口等提供他人服務的相關活動,更不要說是15歲以下人群不能看,是直接禁止澳大利亞所有人看這三卷小說內容。
分級委員會給出的理由也不多複述了,就跟那位澳大利亞議員提到的核心問題差不多——讓看似18歲以下的兒童GHS。其他卷小說沒有進入分級,不知道下一步會不會對動畫也更新為RC,反正《遊戲人生》在澳大利亞基本是玩不起來,很早就入手小說的粉絲還能感到欣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