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有雲「養不教,父之過」。
生養孩子,如果只是給他吃,給他穿,而沒有教育他,這是父母的過失。
有位吳姓網友就在臉書發文,要替自己的孩子討公道。
『我兒子不是歹徒,冤枉啊!
我們只是平常的單親家庭,他只是一個做工的,遇到警察莫名被追,就算有酒駕,難道有需要被貨車撞嗎?
現在傷成這樣他就該死嗎?』
原來是因為孩子被別人撞了!
只是,這是後果,前因按照媽媽字裡行間所述『遇到警察莫名被追,就算有酒駕…..』,
重點來了,【就算有酒駕】,難道正是如家長所說:孩子是因為酒駕才被警察追,然後被一名熱心的民眾開貨車撞停下來,所以才車禍了!
這位媽媽氣憤不已的寫道『我兒子發生車禍,就是這個人故意撞我兒子,還得意洋洋po文說「他可以光明正大在警察面前撞人」!刪文也沒有用,我已經截圖了。』
照片截圖中戴藍色安全帽的,就是這位媽媽口中『不是歹徒,冤枉啊!我們只是平常的單親家庭,他只是一個做工的,遇到警察莫名被追,就算有酒駕,難道有需要被貨車撞嗎?現在傷成這樣他就該死嗎?』的兒子。
因為跑給警察追,被這位截圖裡面小貨車的車主開車「撞」下來。
而小貨車的駕駛在自己的發文中有提到
「剛好碰到警匪追逐馬上加入圍捕歹徒的行列!肉車檔機車!可憐的機車被我硬生生的頂飛出去!第一次光明正大在警察面前把人撞飛出去!」
而這些文字,讓這位酒駕機車騎士的母親很憤怒,認為『就算有酒駕,難道有需要被貨車撞嗎?』
還把她兒子傷的這麼重,半年都不能工作,所以發文求網友評評理,幫忙公審貨車駕駛!
機車騎士的母親更不滿的是,沒想到貨車駕駛撞了她的兒子後,不僅沒有到醫院來探望,居然還請保險業務來索求修車費
『我兒子住院期間沒來探望、沒有來關心,出院之後叫業務員來跟我索討修車費,請大家會我評評理,請大家為我做主!』
結果,文章發出來後,被親友轉發到了社團,卻是被網友很狠的打臉。
「什麼是就算有酒駕?!天阿!這位大嬸,妳是在掀妳兒子的底吧!確定是討拍不是討砲?」
「1.酒駕2.飛車給警察追3.出事就強調單親這三點我就不認同。」
「照這位媽媽的說法,雖然只是酒駕,那幹嘛跑給警察追?!」
結果,有網友在家屬文章底下留言,原來這位媽媽的乖兒子酒測值0.79,而且還在巷弄狂飆,更有民眾直指現場還有學生,而且是機車去撞貨車的。
不過也有網友表示
「應該也是分開來算?酒駕跟車禍分開來,就算你是見義勇為幫警察警民合作,但是還是算車禍,家屬如過要提告傷害罪,不知道會不會成。」
「不知道阻卻違法這個法條在這裡能不能成立?民眾見警察追捕犯罪嫌疑人時,雖無執法權但是可以幫助執法人員逮捕或是阻礙其逃跑,不然熱心想警民合作卻會吃上官司,貨車駕駛應該會很嘔!」
往下看更多精彩內容:老翁深夜闖紅燈被撞飛送醫不治,家屬發文指責「為什麼沒有閃過?」
7/23日凌晨12點多,一名19歲的男騎士騎車行經台北萬華青年路時,一名90歲老翁闖紅燈直接衝進車道,男騎士閃避不及撞上,老翁被撞後拖行了約5公尺後才落地,緊急送醫但還是不幸身亡。
而家屬今天在爆料公社發文,表示『為什麼第一台機車有閃過,而第二台機車卻沒有閃過還撞死自己90歲高齡的外公!』
網友黃芳芳原文寫道:
沒有想到會上社會新聞!
當天半夜家裡的人接到醫院電話後, 馬上趕去台大醫院。
在趕去路上已經哭成一團, 趕到現場時,已經確認死亡了,那種感覺真的真的真的非常心痛,原本下個月我們家要幫外公過父親節的,而且,外公本來打算自己買房子,我們也幫忙看了很多間, 最後看到喜歡的,本來還計畫這個月簽約的,但現在已經沒辦法完成外公心願了…只剩下滿滿的遺物,跟血跡的衣服… 真的非常突然。
唉!我外公闖了紅燈確實不對!(真的很抱歉)
但是無法理解,為什麼第一台肇事女友車能閃過,第二台卻硬生生的撞了上去?
確實超速了,也未注意前方路況,行駛路口也未減速,而且反應不及,撞到人才按煞車, 對於這些錯誤,真的很難釋懷(希望有專業的人,可指點提供的影片上,是否還有其他過失的疑慮) 。
當天下午,19歲肇事男生跟媽媽有準備奠儀跟禮物上門道歉。
這幾天我們一直在籌備葬禮部分,我們家因為經濟上比較有困難,跟對方有提出說『希望對方他們能先出安葬費』,對方家屬也是表明他們是單親家庭,經濟上也很困難, 但……已經撞死人了,連安葬費都沒辦法負責出?
說籌到慰問金2萬,事後還在電話說『已經有賠強制險的200萬就很足夠了吧!(保險公司還在處理)』……
我媽聽到後哭了一整晚,真的非常讓人心痛,一條人命被這樣對待?
我們希望能找律師來處理協助,希望有人能推薦收費比較平價,也很盡責的律師,謝謝各位~!
(希望鍵盤俠手下留情,我們還處在悲痛氛圍,請將心比心,謝謝!)
只是,這文章一貼,卻讓網友們暴動了!
短短不到5分鐘的時間留言就破上百則
「第一次聽到闖紅燈的好意思責怪別人為什麼沒有閃過去!」
「同情?抱歉,我們比較同情19歲的騎士,年紀輕輕卻要揹上這條!」
「都知道妳外公自己闖紅燈衝進車道了,怎麼好意思檢討別人?」
「指責別人沒有閃過妳外公,那為什麼不檢討妳外公為什麼要闖紅燈?」
「不是要買房子怎又說沒錢……」
「外公為什麼沒有閃過第二台車呢」
「說在看房子了,然後人死掉就說經濟上有困難,安葬費要人家先出我484看錯了什麼」
「替19歲的年輕人難過,他心理陰影一定很大」
「妳阿公不要闖紅燈,就什麼事都不會有了,懂?」
「繳保險不就是怕「萬一」嗎?有些人就是會保險歸保險,還得另外賠才有「誠意」,那?為何要繳保險呢?」
「可憐的年輕人,年紀輕輕的就背一條「過失致死」」
「為什麼要單獨放任90歲老人闖紅燈?」
而根據警方表示,後方的目擊騎士描述
『看到第一台機車有閃煞車燈,閃過之後看到第二輛機車有往左閃,但同時闖紅燈的老翁也往左快跑,結果第二台機車剎車不及撞上。』
警方呼籲,行人過馬路須行走在斑馬線上,遵守人行號誌,在視線不良時建議穿著亮色衣物以歷來車識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