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陆税收局最快将在明年开始推出 “电子发票”计划,减轻纳税人保存记录的负担,无需再保存相关发票、代金券和收据的纸本长达7年。
根据目前的条例,内陆税收局规定纳税人须保存记录至少7年,在该法第82A(1)条文和第82A(2)条文下,纳税人有责任保存文件,作为收入课税和应付税款所用。所需保存记录的文件包括EA表格、医疗、书籍、捐赠、保险收据等。
内陆税收局有权要求提供文件审核。根据该法令第119A条文,未能保留记录者,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。
不过,目前市场上很多收据是热敏打印收据(thermal receipt),这种收据会褪色,甚至不留一点字迹。往往面对官员去查税时,才惊觉大部分收据已变成没有任何字墨的“白纸”。
或者很多民众也会选择拍照方式,存档归类保存这些收据。不过若遇到手机损坏、遗失或不小心删除照片等等情况,也会导致收据消失。
对此,税收局计划将在明年全面落实“电子发票”平台,可让纳税人通过在线保存他们的记录。
届时纳税人再也无需烦恼要如何保存收据证明长达7年,因为这些信息可以存在内陆税收局里的资料库里,‘电子发票’将改变一切。